湖北稅務12366熱點問答(2022年12月①)
時間:2023-01-15 15:13:24
湖北稅務12366
熱點問答
2022年12月①
01問:用購物卡購物能開發票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 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于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
發卡企業,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單用途卡的企業。售卡企業,是指集團發卡企業或者品牌發卡企業指定的,承擔單用途卡銷售、充值、掛失、換卡、退卡等相關業務的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的企業。
(二)售卡方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并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售卡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單用途卡或接受單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
四、支付機構預付卡(以下稱‘多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支付機構,是指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獲準辦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發卡機構和獲準辦理‘預付卡受理’業務的受理機構。
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二)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四)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支付機構從特約商戶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作為其銷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留存備查?!?/span>
02問: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可以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嗎?
答:根據《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消費發〔2022〕92號)規定:“二、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 (四)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經營內容等信息,商務部門要及時將備案企業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稅務部門。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span>
03問:打印服務是現代服務還是生活服務?打印店提供打印資料并訂裝成冊的服務,應按照什么品名開具增值稅發票?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一、銷售服務……(七)生活服務?!?.其他生活服務。其他生活服務,是指除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和居民日常服務之外的生活服務?!币虼?,打印店提供打印資料并裝訂成冊的服務,應按其他生活服務繳納增值稅開具增值稅發票。
04問:我公司是一家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的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六大行業,我公司出資給高等學校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可以享受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2號)規定:“一、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以下簡稱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span>
該公告未對適用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行業進行限制,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煙草制造業等六大行業,可以與其他行業一樣,同等適用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
05問: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于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后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
06問:多個當事人共同簽訂應稅合同的,如何計算征收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規定:“第十條 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以上當事人書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規定:“三、關于計稅依據、補稅和退稅的具體情形 (一)同一應稅合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中涉及兩方以上納稅人,且未列明納稅人各自涉及金額的,以納稅人平均分攤的應稅憑證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確定計稅依據?!?/span>
07問:單位簽訂的購銷合同因為一些原因解除了,之前已經繳納的印花稅,可以申請退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 三、關于計稅依據、補稅和退稅的具體情形:(七)未履行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已繳納的印花稅不予退還及抵繳稅款?!?/span>
08問:事業單位的醫院買了商鋪用于辦公需要繳契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規定:“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span>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規定:“三、關于免稅的具體情形 (一)享受契稅免稅優惠的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限于上述三類單位中依法登記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的非營利法人和非營利組織。其中:……2.醫療機構的具體范圍為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或者備案設立的醫療機構?!ǘ┫硎芷醵惷舛悆灮莸耐恋?、房屋用途具體如下:……3.用于醫療的,限于門診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醫療的土地、房屋;……”。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準。